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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引号
686175779-202304-415877
文号
昆政办〔2023〕12号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4-19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球探足球比分_球探体育—激情直播赢盈中印发昆明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

《昆明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球探足球比分_球探体育—激情直播赢盈中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加快构建系统、科学、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3年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专职保安配备率、封闭化管理率、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安装率等4个100%持续巩固,全市“平安校园”创建率达60%,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全覆盖,全市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0%;到2024年底,全市“平安校园”创建率达80%,学生心理健康素养有效提升,全市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20%;到2025年底,全市“平安校园”创建率达100%,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得到全方位提升,全市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持续下降,全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显著增强,校园安全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校园安全的艰巨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落实部门和属地责任,确保工作方案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协同发力,对照《重点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要将校园安全纳入平安建设中谋划,建立健全定期联系、形势分析研判和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实地调研、解决突出问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经费保障

财政和教育体育部门要按照教育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统筹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生均公用经费等有关资金,支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并将经费列入部门年度预算。完善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安防设施设备。民办学校举办者要足额保障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所需经费。

(三)督导考核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要把校园安全工作纳入绩效管理目标和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级有关部门要采取集中督查、重点抽查、专项巡查、随机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在每学期开展的综合督导中,对学校安全进行重点督导。对措施有力、管理规范、安全事故大幅减少的县(市)区和学校进行激励;对问题突出、事故频发、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的,严肃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挂牌整改和追责问责。


附件: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重点任务清单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健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

1.完善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

落实《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严格执行昆明市学校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落实部门责任,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平安校园”创建及动态管理机制。

市教育体育局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2.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

建立常态化检查通报制度,完善校园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机制,推进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构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校舍安全鉴定制度,强化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推进学校宿舍“六T”实务管理模式,逐步实现全覆盖。

市教育体育局

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3.完善事故处理机制。

坚持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构建联合调查处理机制,规范事故处置,健全调解制度,组建工作机构,完善赔偿机制。

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二)夯实学校“三防”建设基础

4.加强校园保卫队伍建设。

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新聘用的保安员年龄原则不超过45周岁。专职保安员每年开展不少于15天的专业培训和实操演练。

市教育体育局

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5.加强校园安防设施建设。

学校(幼儿园)围墙设置不低于2米,并安装防爬设施。门口设置防冲撞设施,配齐配全防卫器械,及时维护更新,推进智慧安防建设,确保封闭化管理率、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安装率持续达标。继续落实在坠楼风险部位安装防护设施设备。

市教育体育局

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三)维护学校公共卫生安全

6.抓好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

准确把握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统筹抓好学校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做到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健全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7.强化学校卫生健康体系建设。

中小学(幼儿园)要设立卫生保健室,按照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齐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卫生保健教师。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备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

市教育体育局

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8.筑牢学校公共卫生安全防线。

完善标准化校园卫生设施,科学规范进行校园“常消毒”。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调查等制度。中小学每学期应在体育与健康课程总课时中安排健康教育课时。

市教育体育局

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四)推进校园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9.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

完善政府高位推动,有关部门联动履职、督促检查、精准落实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6—9月开展暑期“防溺水”专项行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管辖范围内各类水库、河流、坝塘等的责任主体,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加强巡查。

市水务局、市滇池管理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健全落实“县-乡-村-村(居)民小组-家长”和“教育体育局-学校-班主任-家长”双线预防溺水责任制。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加大对家长防溺水宣传,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进村入户“一对一”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形成全覆盖的群防群控工作格局。

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市应急局

10.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行动。

强化事故形势分析研判,进一步提高预防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推动校园周边道路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紧盯学生上下学及放假返校等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严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优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安装提示牌、限速牌、减速带等安全设施。

市公安局

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加强学校周边公路建设和管养,及时排查治理公路病害,维护公路设施齐全规范,维护公路安全畅通。继续实施“校园公交专线”,分片区错峰接送学生。

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市教育体育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11.开展“防欺凌”专项行动。

完善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依法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防范性侵专题教育,严格落实《昆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

市教育体育局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12.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持续巩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成效,推进学校食堂“六T”实务管理模式,2年内实现学校食堂“六T”管理全达标。实行校外集体供餐企业靶向治理。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体用餐陪餐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

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13.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切实落实“双减”要求,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开足开齐体育、艺术和劳动教育课程。推进心理辅导室建设,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生命教育,增强学生珍爱生命意识。每年全覆盖开展1次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中小学每学期开展1次面向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项活动、班主任与学生“一对一”交心谈心,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建立教育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定期通报制度,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间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治疗转介机制,指定1—2所医院作为昆明市未成年人精神疾病和心理干预定点医院。科学规划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发展工作。

市教育体育局

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14.加强实验实训和消防安全管理。

完善重点部位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大重点部位管理人员培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完善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机制。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创建一所消防安全示范学校。

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五)强化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15.强化警校联动。

加强校园安全专门管理机构建设,分级建立校园安全专业队伍,配齐配强工作警力。落实“一校一警”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上下学时段“高峰勤务”机制,落实“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在城镇学校门口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加强校园周边定点执勤和网格化巡逻巡查,完善校园“护学岗”警校双重管理和信息互通机制。充分依托“雪亮工程”、“天眼工程”等技防平台,将校门及校园周边区域作为监控重点,实现对重点人员、突发事件提前预警和有效管控。

市公安局

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16.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健全隐患排查、预警通报、联动会商、联合整治等工作机制。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联合执法检查。针对校园周边出租屋、网吧、娱乐场所、餐饮店、小商店、小旅馆、小诊所等重点场所,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加大对涉青少年出版物的检查和审查力度,开展校园周边非法出版物整治。

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17.强化“家校社”协同。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建立节假日学生校外安全提醒制度,督促家长履行学生校外安全监管责任。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工作机制。加强培育和发展家庭教育及在校学生权益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落实“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学生”五方责任,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常态化做好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群体心理疏导和生活帮助。

市教育体育局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六)铸牢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18.强化校园安全教育培训。

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探索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副校长制度,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全民国防教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恐反邪、消防安全等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加大校园安全管理干部培训力度,每学期开展1次全覆盖业务培训。

市教育体育局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19.抓实应急演练。

完善《校园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事故、防震减灾、食品安全、疫情防控、防范暴恐袭击和个人极端暴力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山区学校(校点)要结合季节特点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演练。寄宿制学校还要开展夜间应急演练。

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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